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張治中 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姜燕
“我以為這些錢要打水漂了,沒想到被偷的錢還能追回來,太感謝你們了!”
“謝謝孟法官,我都沒抱希望,現在居然還能收到退賠款,為你們點贊!”......
悉數拿到退賠款的6名被害人感慨萬千,臉上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事情還要從南陽市唐河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盜竊案說起。被告人石某先前兩次因盜竊被判刑,刑滿出獄后,自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石某先后在鎮平縣、泌陽縣、唐河縣入戶盜竊9次,盜竊黃金、白金項鏈、吊墜、戒指、耳環、手鐲、現金等物品,總計價值59816.33元。
為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最大程度地為人民群眾追贓挽損,該案移送唐河法院。唐河法院刑事審判庭孟蘊法官多次與被告人石某家屬溝通,詳細講解認罪認罰從寬及退贓退賠可以從輕處理的法律后果及相關法律規定,希望其主動代為退賠贓款,最終被告人家屬同意代其退賠6名受害人共計26000元。
刑庭干警通過電話聯系被害人告知案件審理和賠償情況,并通知被害人盡快到法院領取退回案款,退賠現場,法院工作人員逐一核驗被害人身份信息,為被害人辦理領款手續,現場退回6名被害人共計26000元。被告人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