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王崇
因為一套房產,年逾八旬的奶奶、年逾百歲的外婆與張乙產生了糾紛。鑒于兩原告年事已高,6月16日,南陽市鎮平縣人民法院員額法官姜赟帶領書記員史佳前往該縣石佛寺鎮某村巡回審理該起繼承權糾紛案件。
張甲與楊某系夫妻關系,二人生育獨生女孩張乙。楊某、張甲分別于2000年、2019年去世。張甲、楊某去世后,留下位于石佛寺鎮某村的一座房產。二人去世時,因未留下遺囑,原告馬某(被告的奶奶)與張乙就該套房產的分割問題產生了糾紛。在多方調解無果的情況下,馬某將張乙訴至鎮平縣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員額法官姜赟在承辦該起案件后,經過審查發現,被告的外婆宋某亦有繼承權,故追加宋某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
6月16日上午,姜赟法官一行來到石佛寺鎮某村,一枚國徽,一條橫幅,幾張桌子,幾把椅子,構成了簡單卻不失威嚴的巡回法庭。庭審過程中,姜赟法官組織原、被告雙方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原、被告雙方充分表達了自己意見。由于原、被告意見分歧較大,不能繼續進行法庭調解,短暫休庭后,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及證據當庭判決:張甲、楊某生前夫妻共有的位于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石佛寺某村的房屋,其中東廂房南頭兩間歸原告馬某所有,東廂房北頭一間歸原告宋某所有,主房三間歸被告張乙所有,房屋樓門、院墻及其他附屬設施由原、被告共同使用。
庭審活動結束后,姜赟法官就《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方面的內容向當地群眾進行普法宣傳,并現場回答了部分群眾提出的問題。
近年來,鎮平縣法院堅持為民辦實事、辦好事,把巡回法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門口,深入鎮村社區,走進群眾身邊,認真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群眾需求,積極回應群眾關切,讓當事人少跑路、少費時,及時有效地就地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