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中午,烈日炎炎,開封市禹王臺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司紅偉和翟凱杰剛準備去吃午飯,電話響起。原來是申請人打來電話,稱其發現了案件被執行人的車輛,請求依法扣押。
事情起因于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法院判決沙某給付孟某借款265000余元,判決生效后,沙某一直未履行。孟某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執行法官經財產調查,依法凍結沙某名下的銀行賬戶并查封了沙某名下車輛。但由于一直未能找到車輛蹤跡,無法實際扣押。
掛斷電話,執行干警司紅偉和翟凱杰顧不上去吃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奔赴車輛停留現場。
到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正在爭執。司紅偉和翟凱杰迅速隔離雙方了解情況。被執行人沙某表示,車輛已經賣給第三人,不愿配合法院對車輛進行處置,試圖阻撓執行程序。經多次勸導,也不愿意交出車輛鑰匙。執行法警直接對被執行人采取拘傳措施,成功將車輛實施扣押。
高效執行是執行工作的原則之一,禹王臺法院執行局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以敏捷的執行速度、強力的執行措施、扎實的執行作風,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頂端新聞·河南商報 李磊 通訊員 張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