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王崇 史佳
4月25日,南陽市鎮平縣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被告當庭履行了賠款義務,并同意在網絡發布致歉聲明,案件從受理到審結僅用時12天,及時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原告鎮平縣某文化傳播工作室在某APP直播賣貨,原告訴稱被告某百貨商行及其經營者張某在直播賣貨的過程中多次將同類別不同品質的商品與原告的商品惡意比較,以對原告商品進行不完整描述、隱瞞真實信息等手段,對原告的商品進行無端詆毀,損害了原告的商譽,原告向平臺投訴舉報,平臺查實后對被告進行了警告,但被告仍未停止侵權行為,故訴至法院。
案件承辦法官姜謨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后,耐心地為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被告某百貨商行及其經營者張某意識到了自身行為的不當,同意賠禮道歉并對原告進行賠償,原告在聽取了姜謨法官的建議后,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協議,被告當庭履行了賠償義務,案件成功調解。
姜謨法官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相關從業人員在網絡活動中應當遵紀守法,良性競爭,共同營造良好的網絡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