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拉風、強噪音、強光……住在鄭州的人,對于深夜轟鳴的改裝車無疑是“熟悉”的。但絕大多數人對這些改裝車是“只聞其聲、不見其身”。
不管你認為他們拉風、炫酷,或是對他們深惡痛絕,我們可以確定的一點就是,鄭州交警不會輕易放過一個私自改裝車輛的違法者。
河南商報記者得知,最近幾天,鄭州交警已經查獲了數臺改裝車。
【查扣】
交警在紫荊山附近
成功查扣改裝寶馬、奧迪
4月16日,鄭州交警一大隊指揮室接到群眾舉報,一輛車牌號為豫A7V69V的白色寶馬轎車排氣筒聲音異常,每晚車輛行駛擾民。
4月17日0時38分許,夜巡中隊民警趙偉剛、趙培在金水路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A35E5Y的黑色奧迪轎車排氣筒聲音異常,自西向東急速駛離。
怎么“逮”這兩輛車?交警一大隊案偵中隊中隊長韋佑勇帶隊,連夜通過稽查布控系統進行比對查控,4月17日中午1點左右,同時將豫A7V69V、豫A35E5Y兩輛車在紫荊山附近查扣。
經核查其行駛證,發現車身顏色以及排氣筒已經改裝;而且并未在鄭州市車輛管理所進行登記、備案。車輛現在暫扣至沙口路停車場。
【交警聲音】
冒著違法的風險耍“排場”
等待車主的一定是“不排場”
目前的情況下,類似的七座以下非營運車輛六年內免上線檢驗,的確讓一些車主動了改裝車輛的念頭。
“但是請不要忘記,違法是要付出代價的,對于違法改裝的車輛,路面執勤的交警會按照法律規定予以查處,消除安全隱患,減少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影響。”鄭州交警同時奉勸廣大駕駛員和車主朋友,冒著違法的風險玩“拉風”、耍“排場”,等待你的一定是“不排場”!
交警表示,擅自改變車身顏色或者結構、構造等行為,不僅觸犯法律,還給交通環境帶來巨大影響。違法改裝的車輛安全技術性能達不到標準,比如輪胎和車內電器線路的改動有可能帶來重大安全隱患。違法改裝車外觀等發生重大變化,出現道路交通事故或逃逸等違法行為時,容易給案件的查處帶來干擾。
法律對改裝車相關規定
是這樣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改變車身顏色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登記的,處200元罰款。
【鏈接】
追查飆車不容易
去年5月,鄭州交警曾在鄭東新區CBD商務內環路采取多種方式查車,從深夜至次日凌晨3點查扣了2輛大型摩托車、5輛改裝跑車。
據當時報道,查處“改裝黨”實非易事,民警曾表示“想追也追不上,也不敢強追,怕引發交通事故”,由于飆車者見到警察就駕車四散奔逃,采取極端手段沖崗、闖卡,為安全起見,民警無法貿然去追,存在查獲難、取證難、處理難的問題。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李江瑞
來源:河南商報
編輯:河南商報 周紅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