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經開區一小區23棟樓,違建就有上百處,商報報道后,相關部門是這樣回應的
辦事處:不推脫責任,但沒有執法權
執法局:負責督辦,處罰權在辦事處
鄭州經開區青青美廬小區一共23棟樓,違建就有104處。2013年至今,已過去四五年,舊違建沒拆完,又有人偷偷施工。
面對居民的不斷投訴,明湖辦事處表示,不推脫責任,不過沒有執法權。而經開區執法局稱,他們不是拆除主體,工作還得由辦事處來做,他們負責督辦和協調。
【熱議】
青青美廬小區
加蓋行為引發網友討論
對于青青美廬小區加蓋成風,多年來只見反映不見效果的情況,河南商報《記者陪你去辦事兒》欄目進行了報道。對于這類事關民生而又“解之不得”的情況,不少網友忍不住吐槽。
網友“阿銳 ”:“幾年前第一次去這個小區的私房菜館吃飯,看見各式各樣或完工或未完工的樓頂建筑,一行人都在討論,這個盤爛尾了嗎?”
網友“雪映藍田 ”:“現在小區里面還是一直加蓋,明湖執法中隊在小區里面有個駐點,難道他們天天看不到嗎?真要是硬起手腕,難道還拆不了?”
網友“風過無痕 ”:“不拆貌似便宜了住戶,實際上損傷的是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網友“小糊涂 ”:“違建以后戶主信用拉黑,看他怎么辦事。”
【執法中隊】
拆除有難度 執法成本高
關于青青美廬等小區的違建問題,河南商報記者采訪了鄭州經開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明湖辦事處執法中隊一張姓隊長。
據其介紹,青青美廬小區早在2013年前后開始大規模出現違建,2015年之后,執法中隊已經開始進行整治。
張姓隊長稱,當時明湖辦事處正在拆遷城中村,精力主要放在拆遷上,“并不是沒有管,當時人也少,只有4個人。” 他表示,“青青美廬小區不同于其他小區,是獨門獨戶,違建加蓋在樓頂,要上去,必須經過居民家門,人家不開門,我們進不去。”同時他強調,拆除的成本太高,危險程度很大,因為加蓋在樓頂,拆遷隊如果利用吊虎上,不安全,“砸到地上的車或東西也不行。”
張姓隊長介紹說,他們也曾經成功拆除過7號樓7號的一處違建。當時,辦事處向查違辦打了申請,協調區查違辦、法制室、長效辦、安全局、房管局、規劃局、建設局、執法局、120及轄區派出所、消防隊等進行聯合執法,才得以完成。后來發現這樣的方式成效并不顯著。
對于什么時候才能拆完的問題,張姓隊長直言,時間不能保證,拆除的主體是辦事處,拆遷屬于聯合執法,不是哪一個人說了算,現在的存量正在緊急協調拆遷。
【辦事處】
我們不推脫責任
不過沒有執法權
對于青青美廬小區違建問題,經開區明湖辦事處人居辦王姓主任表示,辦事處不推脫責任,不過也沒有執法權。王姓主任稱,他們的工作人員沒有執法證,發現問題只能勸導,執法還得叫上執法中隊的人。
王姓主任介紹,他們已經對青青美廬十余處新建違建進行拆除,而對于違建,目前只能遏制增量,慢慢消化。
【執法局】
新建在建違法建筑
我們負責督辦拆除
鄭州經開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法制室劉姓主任說,放眼全鄭州,青青美廬小區的違建案例不是個案,考驗執法技巧,目前是施行“自拆為主,強拆為輔”的策略。
他說,已對青青美廬違建進行摸排查處,并對相關辦事處進行督導,根據《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對新建在建違法建設,處罰權是在辦事處,他們督辦進行拆除。
河南商報記者查閱《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其中第65條的內容顯示,“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對本轄區的建設工程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城鄉規劃的,應當及時制止,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村(居)民委員會發現本區域內有違法建設行為的,有權予以制止,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城鄉規劃部門報告。”
記者:
河南商報 吳智星 周坤鋒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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