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王瑩
近日,南陽市唐河縣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被告當場履行貨款,雙方矛盾得以圓滿化解。
原告關某從事服裝批發生意,2020年被告尚某、魏某夫妻兩人在原告處進貨,貨款金額累計45500元,2022年1月被告支付8000元,余款37500元出具欠條一份。之后,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唐河縣法院。
人民調解員桂全旺受理該案件后,第一時間與原被告雙方聯系,經了解,此案雙方當事人一直合作往來較多,但因一方當事人拖欠貨款且溝通困難,導致雙方矛盾加劇,從而影響到雙方繼續合作。為盡快解決雙方糾紛,桂全旺結合雙方提供的證據多次與原被告雙方聯系,一方面以案釋法,告知被告拒不支付貨款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以情說理,建議雙方互相理解,進一步減少當事人分歧,最終,在調解員的多番努力下,被告當場向原告支付剩余貨款,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訴前調解是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審判前的調解方式,既能減輕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又能節約司法資源,提升工作效率。該案的順利調解,化解了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同時也提醒廣大個體工商戶及時清償債務,避免違約損失,共同努力營造出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