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說,《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在本市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行政區域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的區域內和新鄭市、新密市、登封市、滎陽市、中牟縣、上街區中心建成區域內,禁止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從2016年1月1日起,在上述區域內全面實行禁放。
據了解,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的處罰,主要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今年5月,《鄭州市大氣污染有獎舉報暫行辦法》出臺,其中明確規定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可以舉報。
鄭州市12369環保熱線受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對違法的行為進行舉報的話,對舉報人給予現金或者微信紅包的獎勵。目前已辦理58件關于燃放煙花爆竹舉報的案件,其中核查屬實給予獎勵的有12件,發出去的獎金有6000元。
市民怎么舉報?這位負責人介紹,發現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市民要第一時間向110舉報,因為需要公安部門去現場制止。同時,可以撥打12369環保熱線,或者關注“鄭州環保有獎舉報”公眾號,上傳視頻、照片,這樣他們可以去現場核實,給予獎勵。
這位負責人說,市民可以把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拍下來,這樣環保部門可以轉給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來認定。市民一定要第一時間進行舉報,有些人頭一天發現有人放煙花爆竹,第二天再舉報,這樣的話就很難找到違法人,起不到制止和震懾的作用。在舉報的時候,盡量使用微信平臺,它能夠上傳照片和視頻資料,如果打電話的話,資料可能不會很詳細。
另據消息,根據鄭州市公安局對群眾舉報違法犯罪進行獎勵的通告,舉報人可以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同時,舉報人可將舉報內容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指定的電子郵箱進行舉報。電子郵箱:hnzzga110@163.com。經查證屬實的,根據線索發揮的實際作用,給予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