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張治中 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李明向
近日,鄧州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成功調解了三起涉企建設施工合同系列糾紛案,案件的順利調解不僅使兩個企業的糾紛順利化解,也有效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壓力,助力企業能夠安心生產,實現了共贏。
在受理原告河南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訴被告鄧州某置業有限公司、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三起案件后,承辦法官曾慶品經調查,發現涉案兩個被告公司的實際投資人為同一人,且原被告此前就因為其他工程問題發生過糾紛,未得到妥善解決,雙方存在“舊怨”。在此背景下,即便被告企業目前面臨困難,表達了想調解的意愿,原告也因為以往的矛盾而不愿與其調解。考慮到被告的實際困難,也為了使原被告的糾紛得到妥善解決,曾慶品決定采取“背對背”的方式進行調解。
由于原告對調解一直持排斥態度,法官便多次聯系原告的律師和企業負責人,對其多方剖析案情,闡法釋理,闡明利弊,經過多次耐心地溝通與疏導,原告終于緩和了態度,接受了調解。最終在法官的積極引導下,雙方就合同履行方式達成庭外和解協議,且現已按照協議履行完畢,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承辦法官通過自己的耐心、細致、堅韌的工作作風使案件真正做到了案件事了,為了表達感謝,原告特向法官送來了一面寫著“人民的好公仆,正義的好法官”的錦旗。
近年來,鄧州法院始終立足審判實際,秉持為民辦實事的理念,在公正司法的同時注重做好釋法說理工作,依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讓營商環境更有“溫度”,促進企業在和諧健康的營商環境中成長,為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