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唐河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執行標的額達500余萬元的涉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并依據被執行人的申請,及時開具信用修復證明。既保障了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及時實現,又為被執行人企業紓困解難提供了幫助,得到了雙方企業的高度認可。
原告湖北某經貿有限公司與被告某工程建設總局有限公司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唐河法院公開審理后做出判決,判令被告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原告貨款500余萬元及利息。2022年9月9日,因被告某工程建設總局有限公司未按照生效判決履行償還貨款義務,原告湖北某經貿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某工程建設總局有限公司未能及時履行的原因是其上游工程款未按時到位所致。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愿意履行,愿意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待上游企業將工程款結算后立即償還申請人。由于案件的執行對企業信譽等方面造成一定影響,該公司負責人同時提出請求,希望法院能夠進行協調,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執行法官得知此情況后,立即組織雙方進行線上調解,并多次電話聯系第三方企業,幫助被執行人追要到期債權。10月21日,被執行人在收到第三方企業支付的工程款后立即將本案的貨款及利息共計500余萬元通過轉賬的形式支付給申請人。該案執行完畢。為減輕被執行人企業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的影響,幫助企業度過危機、紓困解難,切實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唐河法院經審核認定,該公司滿足信用修復條件,為該公司開具了《信用修復證明書》。
該公司負責人感慨地說:“這個政策非常人性化、非常及時!信用修復后,我們在這個困難的時期可以正常獲得資金支持,正常參與行政審批,我們有信心渡過當前難關了。”
為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唐河法院堅持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和信用修復激勵機制雙管齊下,讓依法執行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努力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