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姜燕
近日,南陽市唐河縣法院王雷獻法官成功調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原告牛某訴稱,2013年4月24日與被告簽訂了房屋認購書,原告牛某購買被告開發的商鋪5套,房屋總價為170余萬元。原告牛某前后多次按照被告要求將房款支付給被告,并于2016年中旬結清全部房款。其間,被告也多次承諾原告如期交付房產,但卻遲遲未交付。2022年7月22日,牛某將被告起訴至唐河縣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決被告十日內交付房產并辦理房產登記。
王雷獻法官查閱案卷后,考慮到此案關系群眾直接利益,在仔細梳理案情后,第一時間組織調解,因雙方對抗情緒較高無法進行調解。庭審過程中,王雷獻向雙方當事人耐心解釋房屋出售相關法律規定,雙方雖未達成一致意見,但對抗情緒得到有效緩解。
承辦法官王雷獻趁熱打鐵,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內,多次通過電話向被告耐心細致釋法明理,督促其拿出解紛誠意。一方面認真聽取原告的訴求,疏導安撫雙方情緒,另一方面針對雙方爭議焦點再次進行梳理分析,在王雷獻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均作出讓步達成一致意見,被告與協議生效一個月內將房產交付給原告并協助辦理房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