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人大代表參與人民調解工作,提升人大代表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南陽市宛城區瓦店鎮積極搭建人大代表接訪平臺,方便人大代表與群眾的聯系,發揮人大代表法律知識較豐富、在地方上有威望的優勢,直接參與人民調解工作。近日,瓦店鎮人大代表就參與并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糾紛。
6月1日下午5點,瓦店鎮村民李某、陳某到該鎮人大代表聯絡站反映:他們兩家種的7.3畝小麥,通過機器收割只收獲了4600余斤麥子,平均每畝產量不到700斤,而同等地塊畝產在1000斤左右,產量如此低是因為他們雇傭馬某夫妻的聯合收割機收割時,機械缺陷導致漏麥嚴重,很多麥粒拋灑到了地里。李某2人為此要求馬某賠償他們共2000元的小麥損失款,馬某卻稱小麥拋灑是收割機器使用過程的正常情況。另外,2人要求的小麥拋灑重量依據不明確(只是預估重量)、賠償數額也過高,因此堅決不同意。李某2人訴說的時候情緒激動,聲稱一年種地不容易,小麥拋灑令人十分心痛,一定要有個說法……
接到群眾反映后,瓦店鎮當日值班的人大代表、派出所所長嚴軼立即到實地查看了現場,并拍照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漏麥較多的只有部分田壟,李某2人對此表示認同。嚴所長據此提出初步調解意見:按照畝產1000斤預估李某2人的損失,并由馬某適當賠償其損失,但是馬某稱收割機漏麥情況屬實,但屬于正常情況,收割費用他可以不要,小麥損失他不愿意賠。雙方態度都很堅決,各執己見。眼看兩方更加情緒激動,派出所所長嚴軼立即與同為人大代表的鎮司法所長和該村群眾基礎好的人大代表聯系,一起在現場進行調解。
瓦店鎮人大代表到場后,首先向雙方介紹了影響小麥減產的基本因素和機收常識,估算出收割機非正常漏麥為1000斤左右,合計人民幣1400余元,提出調解方案:由馬某退回收割機費用440元后,再支付給李某2人差價1000元。但是雙方都覺得自己吃虧,各不相讓。人大代表繼續耐心調解,馬某同意退回收割費,并賠償小麥款600元 ,然而李某2人卻不同意該意見。瓦店鎮人大代表、司法所長田飛宇又對雙方進行了詳細的釋理說法,針對馬某講解了產品服務造成損失根據法律規定應當承擔必要賠償責任,對李某2人講解了機械設計缺陷是有一定損耗比例的,不可能像人工收割一樣顆粒不撒,對此要正確認識。經過長達2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最后互諒互讓,各退一步,最終達成了由馬某將收割費退回,并賠償給李某2人800元的調解意見,至此該生產經營糾紛得到順利化解。
據了解,今年來瓦店鎮人大代表共參與調解各類矛盾糾紛5起,為營造全鎮安定穩定和經濟發展奉獻了力量,詮釋了“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