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10點,在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環保廳對全省空氣環境質量和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的支償、得補情況予以公布。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11月份,全省共支償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1236.3萬元,得補1074.4萬元;共支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260萬元,得補224萬元。其中,支償金額最多的是安陽市,415萬元;得補金領最多的是新鄉市,172萬元。
11月份,18個省轄市中有7個市沒有完成當月既定目標,需進行生態支償。11個省轄市獲得得補金額。10個省直管縣(市)中,有4個縣(市)沒有完成當月既定目標。
有3個市進行水環境生態支償;進行生態得補的共有12個市。10個省直管縣(市)表現較好,沒有進行生態支償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