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敲響,被告人楊某某、王某、何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一案開庭審理……
2022年3月8日下午,河南省方城縣人民法院以巡回庭審的方式,將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的庭審現場搬到了方城縣第五高級中學的禮堂中,1400余名師生零距離接觸庭審,為師生們送上一堂生動難忘的法治課。
案件回顧:2021年7月起,被告人楊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款項,為獲取經濟利益,仍受雇于“老張”并聯系提供銀行卡人員,通過被告人王某等人收購被告人何某、凌某(另案處理)、等人銀行卡,在山東省滕州市區賓館內,按照“老張”的指示使用何某、凌某等人銀行卡轉移方城縣宋某等59名被害人被騙資金共計623044元。
考慮到高中生即將成年并擁有自己的銀行卡,為了讓同學們深刻認識“涉銀行卡”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方城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員額法官王合欣決定將巡回法庭設在方城縣第五高中,以該起案件警示學生。
經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節,法庭進行了當庭宣判。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贓款,通過轉賬的方式予以轉移,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楊某某屬情節嚴重。被告人王某、何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方城縣人民檢察院的指控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為打擊犯罪,維護良好的信息網絡管理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依法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被告人王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被告人何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對被告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庭審結束后,方城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合欣,刑庭庭長曹方參加該校法制報告會,結合該起案例現場說法,就電信網絡詐騙、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相關罪名的構成要件及刑事責任規定等向師生們進行了詳細講解。王合欣和曹方又分別結合自身審判經驗,用鮮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語言,對青少年犯罪形態、守法成本、違法代價等幾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講解,并向學生們宣傳講解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知識,告知學生們要“善學習、慎交友、明事理、知敬畏、守法度、嚴自律”。
庭審進校園,能夠使廣大師生可以更加直觀地了解法律,感受法律權威,引導他們主動學法、自覺遵紀守法、學會用法,引導學生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遠離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