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鄭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在信用監管平臺上發現被中牟縣交通管理局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莫名其妙的“被執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了重大影響,導致其融資和經營出現困難。為維護合法權益,2021年3月18日,該公司依法向行政復議機構中牟縣司法局申請行政復議,請求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法撤銷莫名其妙的“被處罰”行為。縣司法局在受理該案后,從為企業解憂濟困和化解實質性行政爭議的角度,立即組成專班進行調查核實并收集證據、剖析事實原因和經過。最終查明該公司被處罰系有人偽造公司證件導致被縣交通局作出行政處罰壹萬元。在查明案件事實后,中牟縣司法局按照“案結事了”的目標,依法要求縣交通局啟動自行撤銷不當行政行為的程序,及時解決該公司因錯誤行政行為陷入的被動局面。根據相關證據和查明的事實,縣交通局及時主動糾錯,撤銷了存在問題的行政行為,有效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該案件從申請到問題解決僅用了10天的時間,從根本上為企業解決了難題。該企業被縣司法局為民辦實事的作風所感動,于4月8日上午帶著“服務熱情素質好 認真辦事效率高的錦旗”向縣司法局的行政復議工作表示真心的感謝。
近年來,縣司法局緊緊圍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緊跟縣政府中心重點工作,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的活動,將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2020年,為優化營商環境,縣司法局開通涉企行政復議綠色通道,承諾快審、快結,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權利,對全縣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在復議工作人員的心里,這面錦旗就像是一盞燈塔,指引著大家認真對待每一個復議案件,認真對待當事人的請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樹立法治政府的形象。
2021年初,鄭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在信用監管平臺上發現被中牟縣交通管理局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莫名其妙的“被執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了重大影響,導致其融資和經營出現困難。為維護合法權益,2021年3月18日,該公司依法向行政復議機構中牟縣司法局申請行政復議,請求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法撤銷莫名其妙的“被處罰”行為。縣司法局在受理該案后,從為企業解憂濟困和化解實質性行政爭議的角度,立即組成專班進行調查核實并收集證據、剖析事實原因和經過。最終查明該公司被處罰系有人偽造公司證件導致被縣交通局作出行政處罰壹萬元。在查明案件事實后,中牟縣司法局按照“案結事了”的目標,依法要求縣交通局啟動自行撤銷不當行政行為的程序,及時解決該公司因錯誤行政行為陷入的被動局面。根據相關證據和查明的事實,縣交通局及時主動糾錯,撤銷了存在問題的行政行為,有效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該案件從申請到問題解決僅用了10天的時間,從根本上為企業解決了難題。該企業被縣司法局為民辦實事的作風所感動,于4月8日上午帶著“服務熱情素質好 認真辦事效率高的錦旗”向縣司法局的行政復議工作表示真心的感謝。
近年來,縣司法局緊緊圍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緊跟縣政府中心重點工作,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的活動,將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2020年,為優化營商環境,縣司法局開通涉企行政復議綠色通道,承諾快審、快結,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權利,對全縣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在復議工作人員的心里,這面錦旗就像是一盞燈塔,指引著大家認真對待每一個復議案件,認真對待當事人的請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樹立法治政府的形象。(編輯:劉夢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