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吳文昊
3月11日,商丘市網信辦微信公號“網信商丘”發布通報,商丘市梁園區依法處置一起網絡傳播有害信息案件。
通報稱:近日,在商丘市網信辦指導下,梁園區網信辦聯合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了微博賬號“應天學童”傳播有害信息案件。
經核查,微博賬號“應天學童”負責人王某于2019年11月注冊了該賬號。為博眼球,發泄個人情緒,在其轉發的內容中多次發布時政類有害信息,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和謾罵,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3月10日,梁園區網信辦聯合公安機關依法約談了王某。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口頭訓誡,并責令其寫出檢查。梁園區網信辦要求其立即清除違法信息,注銷該違規賬號。
商丘市網信辦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地。依法辦網、依法上網,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網絡運營者和網絡內容生產者要認真學習互聯網管理法律法規,依法從事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生態。歡迎廣大網民積極據實舉報網絡不良信息。
商丘市網信辦舉報電話:0370-3289159
商丘市網信辦舉報郵箱:Sqjubao110@163.com
梁園區網信辦舉報電話:0370-2276159
梁園區網信辦舉報郵箱:lyqwxb@163.com
(編輯 呂瑞天)
3月11日,商丘市網信辦微信公號“網信商丘”發布通報,商丘市梁園區依法處置一起網絡傳播有害信息案件。
通報稱:近日,在商丘市網信辦指導下,梁園區網信辦聯合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了微博賬號“應天學童”傳播有害信息案件。
經核查,微博賬號“應天學童”負責人王某于2019年11月注冊了該賬號。為博眼球,發泄個人情緒,在其轉發的內容中多次發布時政類有害信息,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和謾罵,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3月10日,梁園區網信辦聯合公安機關依法約談了王某。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口頭訓誡,并責令其寫出檢查。梁園區網信辦要求其立即清除違法信息,注銷該違規賬號。
商丘市網信辦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地。依法辦網、依法上網,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網絡運營者和網絡內容生產者要認真學習互聯網管理法律法規,依法從事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生態。歡迎廣大網民積極據實舉報網絡不良信息。
商丘市網信辦舉報電話:0370-328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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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呂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