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少的錢,打個工就能還了?為什么不還呢?”在鄭州中原區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曝光欄中,經常看到這樣的留言,這個疑問不僅網友會有,執行法官也經常疑惑。
不過,對于這種小標的額案件,執行法官也絕不會手軟,采取多種舉措促小標的額案件快速執結。
【案例】
A、對方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執行法官介入后,被執行人兩天內還錢
禹先生是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申請執行人。2020年10月22日,李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鄭州市中原路南側由西向東行駛至桐柏路交叉口左轉彎時,與禹先生駕駛轎車沿中原路由東向西行駛發生交通事故,致雙方車輛受損。
事故經交警認定,李某負事故主要責任,禹先生負次要責任。
事后,雙方因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并起訴至法院。中原區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李某在10日內賠償禹先生2942元。李某未履行,禹先生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進行了查控,并依法對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和微信支付進行了凍結。執行員崔智峰按程序通知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當被執行人得知自己的銀行賬戶和微信支付已被凍結的信息后,他第一時間聯系禹先生,并通過支付寶將執行款轉賬給了禹先生。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了2天時間。
B、欠3000多元不還,看到執行法官“動真格”,被執行人果斷還錢
余女士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的申請執行人。余女士與栗某某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經中原區法院適用小額速裁程序審理后,判決栗某某在10日內返還余女士貨款3200元。但判決生效后,栗某某未履行返還義務,余女士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經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栗某某是多個案件的被執行人,執行員與相關案件承辦人聯系后得知,涉及栗某某的案件均未實際執結。而栗某某的電話卻始終聯系不上。
圖說:案例B,執行信息
為了想辦法找到栗某某,執行員劉艷榮又專門來到栗某某在鄭州的居住地,但只見到了栗某某的父親。執行員向栗某某的父親說明了案件情況及成為“老賴”的法律后果。栗某某的父親聽完講解后,直接向執行員提供了栗某某的電話號碼,并表示一定讓栗某某第二天就去法院把問題解決了,如果栗某某不解決,他就代替栗某某解決。
執行員劉艷榮隨后電話聯系了栗某某,栗某某表示第二天一定到法院解決問題。
第二天上午,栗某某按約定來到法院執行局,但是他表示自己只有兩百塊錢,希望能與申請執行人和解。
對此,申請執行人余女士表示不能理解,并要求對栗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栗某某一開始還錯誤地認為只要自己履行部分還款義務,法院就無權拘留他。經過執行員釋法,栗某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一次性將3200元履行完畢。案件實際執結。
【提醒】
數額小,法院不會當回事、碰碰“運氣”吧……你可千萬別這么想
中原區法院執行干警表示,在執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這種小標的額案件,有些被執行人認為數額小,法院不會當回事;有些被執行人賴賬成性,不管數額大小,都想賴一賴,碰碰“運氣”;有些被執行人存在“吝嗇守財”的病態心理,還錢就如同割自己肉一樣……
該執行干警稱,對于這種案件,法院堅持“速”字當頭,從立案查控到送達文書、從傳喚通知到督促履行都講究速度,努力實現以快制勝,既高效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又提高執行質效,維護司法公信力,“奉勸那些小標的額案件的被執行人,快來履行義務吧,否則下一個目標就是‘你’。” (首席編輯 華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