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提高消費者金融素養、防范非法集資、引導公眾依法理性維權,進一步優化金融生態環境,自6月份以來,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在河南省銀保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銀行業協會的指導下認真開展2020年度“防范非法集資”、“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普及金融知識 守住錢袋子”宣教活動。本次活動根據該行實際和消費者需求,將集中式與常態化宣教相結合、金融知識宣教與業務宣傳相結合,積極向廣大消費者普及金融知識。
活動期間,工行河南省分行通過各種渠道積極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線上方面,通過微博、微信、融e聯等新媒體渠道,將賬戶資金安全、個人信息安全、電信網絡詐騙、非法集資等焦點熱點問題,有針對性編制生動活潑、通俗易懂、圖文并茂的宣教材料,向客戶推送金融防范知識。線下方面,該行依托營業網點,采取懸掛宣傳標語、電子滾屏展示活動主題、液晶電視播放宣傳視頻、設置宣傳展臺(咨詢臺)擺放宣傳折頁、發放宣傳資料、現場宣講、體驗式教育等形式向消費者普及非法集資、電信詐騙、偽卡盜刷、銷售誤導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基本特征、常見手法、社會危害及救濟途徑,不斷提高消費者風險應對與處置能力。同時,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等法定權利,強化消費者權利和責任意識,引導消費者依法理性維權
鏈接:防范非法集資小知識
一、非法集資的定義和基本特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征要件,具體為:
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公開性: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社會性: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7.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8.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三、防范非法集資的方法
1.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保險”、高息“理財”,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
2.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
3.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不與銀行、保險從業人員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不接收從業人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欠條;購買保險過程中要盡量做到“三查、兩配合”,即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配合做好回訪。
4.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