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孫科
日前,鄭州市政府發布《關于軌道交通2號線二期等5條線路車站標準名稱的通告》(簡稱《通告》)。
《通告》稱,軌道交通2號線 (二期)、3號線 (一期)、4號線、市民文化服務區地下交通和南四環至鄭州南站城郊鐵路 (二期)等5條線路車站標準名稱,經鄭州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對新命名車站標準名稱予以通告。
自通告之日起,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應當使用標準名稱。
【附:軌道交通2號線二期等5條線路車站標準名稱一覽表】
編輯:吉倩倩 見習編輯 劉夢鴿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