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記者獲悉,為了全面提升科技供給與轉移轉化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省政府日前印發了《河南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共五個部分、21條,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轉移體系,促進境內外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轉化,為打造中西部科技創新高地、建設創新型河南、讓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針對如何構建河南技術轉移體系,《方案》提出了“兩步走”的建設目標: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建成領域布局合理、功能層次明晰、技術轉移鏈條全面、具有河南特色和優勢的技術轉移體系。培育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100家,引進國內外知名技術轉移機構50家;培養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技術轉移管理和服務人員等專兼職技術市場從業人員5000名以上;推動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省落地轉化科技成果10000項以上;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金額力爭達到150億元。第二步,到2025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體制健全、運行高效、特色突出的技術轉移體系,形成技術、資本、信息、企業深度融合的技術轉移生態系統;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金額力爭突破300億元。
為實現建設目標,《方案》提出要優化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和拓寬技術轉移通道,并明確了一系列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措施。
《方案》解讀
政策發力補齊我省技術轉移“短板”
日前,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著力構建符合科技創新規律、技術轉移規律和產業發展規律的河南技術轉移體系。4月17日,記者采訪了省科技廳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對該方案進行解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技術轉移工作。2017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勾畫出國家技術轉移體系整體藍圖。
“在國家促進技術轉移轉化有關政策的指引下,技術轉移體系已成為省域科技創新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技術交易在推動區域創新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省科技廳副廳長夏培臣說,一方面,我省已成為國內先進省份技術轉移的重要承接地,去年我省吸納技術成交額達372億元,同比增長84%;另一方面,我省技術轉移工作還存在短板,最突出的表現是技術合同成交金額偏小,與經濟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符。
“在此背景下,我省亟須通過政策發力,早日補齊技術轉移體系‘短板’,從而牢牢抓住國內技術轉移發展機遇,推動開放式創新。”夏培臣表示,這是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關鍵環節,對于推進全省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撐經濟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義。
“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我們針對當前我省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實際工作中面臨的一些‘痛點’問題,實施了政策創新。”省科學院副研究員陳峽忠介紹,與《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相比,我省《方案》有所創新。
據了解,《方案》中的這些舉措旨在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轉移體系,促進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轉化,為打造中西部科技創新高地、建設創新型河南、讓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強有力科技支撐。
我省《方案》的四個創新點
1、對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豫轉化、產業化的在豫企業,按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后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對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的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省財政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后補助,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對促成技術在省內轉移轉化的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省財政按其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2%的后補助,每家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
4、建立政策落實責任制,強化對市縣技術合同成交額的考核
作者:河南日報記者 尹江勇 實習生 周玉琴
編輯:河南商報 張路
來源:河南日報


《方案》共五個部分、21條,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轉移體系,促進境內外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轉化,為打造中西部科技創新高地、建設創新型河南、讓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針對如何構建河南技術轉移體系,《方案》提出了“兩步走”的建設目標: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建成領域布局合理、功能層次明晰、技術轉移鏈條全面、具有河南特色和優勢的技術轉移體系。培育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100家,引進國內外知名技術轉移機構50家;培養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技術轉移管理和服務人員等專兼職技術市場從業人員5000名以上;推動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省落地轉化科技成果10000項以上;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金額力爭達到150億元。第二步,到2025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體制健全、運行高效、特色突出的技術轉移體系,形成技術、資本、信息、企業深度融合的技術轉移生態系統;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金額力爭突破300億元。
為實現建設目標,《方案》提出要優化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和拓寬技術轉移通道,并明確了一系列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措施。
《方案》解讀
政策發力補齊我省技術轉移“短板”
日前,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著力構建符合科技創新規律、技術轉移規律和產業發展規律的河南技術轉移體系。4月17日,記者采訪了省科技廳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對該方案進行解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技術轉移工作。2017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勾畫出國家技術轉移體系整體藍圖。
“在國家促進技術轉移轉化有關政策的指引下,技術轉移體系已成為省域科技創新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技術交易在推動區域創新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省科技廳副廳長夏培臣說,一方面,我省已成為國內先進省份技術轉移的重要承接地,去年我省吸納技術成交額達372億元,同比增長84%;另一方面,我省技術轉移工作還存在短板,最突出的表現是技術合同成交金額偏小,與經濟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符。
“在此背景下,我省亟須通過政策發力,早日補齊技術轉移體系‘短板’,從而牢牢抓住國內技術轉移發展機遇,推動開放式創新。”夏培臣表示,這是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關鍵環節,對于推進全省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撐經濟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義。
“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我們針對當前我省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實際工作中面臨的一些‘痛點’問題,實施了政策創新。”省科學院副研究員陳峽忠介紹,與《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相比,我省《方案》有所創新。
據了解,《方案》中的這些舉措旨在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轉移體系,促進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轉化,為打造中西部科技創新高地、建設創新型河南、讓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強有力科技支撐。
我省《方案》的四個創新點
1、對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豫轉化、產業化的在豫企業,按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后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對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的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省財政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后補助,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對促成技術在省內轉移轉化的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省財政按其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2%的后補助,每家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
4、建立政策落實責任制,強化對市縣技術合同成交額的考核
作者:河南日報記者 尹江勇 實習生 周玉琴
編輯:河南商報 張路
來源:河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