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具體涉及哪些問題,該如何理解?河南商報記者為您打探。
離職如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異地如何轉入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職工如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通知》中提到,“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先封存六個月且封存期間未在異地開戶繳存,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并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退休提取,不受賬戶封存時間限制。”
職工從異地轉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公積金,首先要在鄭州中心開戶正常繳存半年以上,方可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這樣的改變主要是為了限制中介機構和個人通過異地互轉套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擾亂了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秩序。
職工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手續?職工申請將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轉入前應在本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且正常繳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請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為何提取公積金
要求本地購房
關于購買住房時提取公積金的調整,《通知》中這樣說: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所在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憑5年內的購房手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
購買住房為什么要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所在地才能提取本人及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明確規定:“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
嚴厲懲戒
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提取行為
對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管理中心將記載其失信記錄,隨個人賬戶一并轉移。對已提取的資金,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同時,對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提取行為,管理中心將限制其繳存賬戶兩年內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向相關部門移交違法線索、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來源:河南商報
作者: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閆夢園
編輯:河南商報 孫亞男